止咳药屡成“*品”源于违法成本过低_健康 -
早在2010年,媒体就曾报道,作为处方药受到学生追捧,他们把止咳药水当成功能饮料喝。喝咳嗽水成瘾,用感冒药炼*,药品距*品不仅仅是一字之差,隐形的治疗用药上瘾更难监督。究其根源,还在于违法成本过低。
江苏泰州兴化市一位姓朱的小伙子,几年前偶然接触到了一种止咳药水,后来就再也没停过,到目前已经花掉了一百多万元。朱某喝的咳嗽药是一种名为 立健婷 复方磷酸可待因的口服液,瓶装的是120毫升,袋装的是10毫升。奇怪的是,朱某如此大剂量地喝这种药并不是为了治病,更不是为了治咳嗽。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所谓处方药自然是要根据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为什么要医生处方呢?就是有很多药品具有 上瘾性 ,在安全标准内就可以治病,如果超量和长期使用就会产生依赖。
早在2010年,媒体就曾报道,止咳药水作为处方药在一些地方的学生中受到学生的追捧,他们把止咳药水当成功能饮料喝,有的学生甚至可以一天喝一两瓶。喝咳嗽水成瘾,用感冒药炼*,药品距*品不仅仅是一字之差,甚至连学生都无以幸免。相比于显形的用于制*而言,隐形的治疗用药上瘾更难监督。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恐怕还在于违法成本过低。虽然止咳水、曲马多等属于被严管的处方药,却没有被列为*品,再加上销售环节 实名制 落实不力,致使有关部门在监管上遭遇困难。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旦被查出,不过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即便对于相对严格的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特殊药品,对未按处方销售的行为,具体的处罚也相对偏轻。比如惠州市从2009年至今已查处滥卖止咳水药品67宗,处罚近40多万元,但几乎没有药店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没有人员因药物违规销售而入刑。
事实上,随着药品电子监管功能的不断完善,实施对药品渠道的技术管控并不困难。不过,若是不能改变时下违法成本过低现状,牟利与风险之间倒挂的矛盾不解决,大剂量的销售行为如果不纳入*麻药品对待,以犯罪行为对待,可能无以对违规者产生震慑力。对于日益泛滥的现象,技术跟进是一个方面,强化处罚以达到惩戒作用更是当务之急。(来源:广州)更多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