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燃煤发电企业上电价
昨天从上海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上海统调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5分钱,皖电东送机组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9分钱。
在此基础上,本市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每立方米低于20毫克,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为了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本市燃气电厂发电电度电价水平每千瓦时提高5分钱。根据实际电量的变化情况,建立燃气发电的电价清算机制。同时,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及环保电价*策,本市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我国的电价包括上电价和终端电价,终端电价主要指民用电、商用电和工业用电等的价格。此次调整的是上电价,是电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价格,而终端销售电价并未调整,目前也没有出现终端电价调整信号,因此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数据显示,1-10月,上海全社会累计用电量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