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评制度73项目被通报
今日,太原73个建设项目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被太原市环保局通报。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次通报的73个项目,均违反了相关的环评制度。目前,对于太原宇环型煤公司等34个不符合产业*策、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阳曲县龙发路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点等17个手续不全的项目,环保部门要求其限期补办手续,在合法取得环评文件审批同意之前,必须停止建设、生产。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依法实施行*处罚。对于太原高白华泰炭黑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干法造粒炭黑项目等6个建设项目,因未建成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而被责令停产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