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4日,国家取消了执行多年的禁止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的规定。
从此,时不时有这样的“传言”出现:“外国人在中国大肆传播HIV!黑人来中国大肆传播HIV!黑人把HIV传给了女学生!女学生又把HIV传给了男同学……”
标题看上去很恐怖,然鹅老外们到底要不要背这个锅呢?
今天就来理性的分析这件事,看看是否因为取消外籍HIV/AIDS入境导致中国HIV感染人数暴增?我准备分成两部分来讲,*策取消前和*策取消后。
年“取消*策”前:
对我国而言,艾滋病不是“本地户口”,而是一种外来疾病。
外籍AIDS病例在我国艾滋病早期流行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年6月4日,我国发现的首例艾滋病病例是一位34岁、旅居美国15年的阿根廷男子。截止到年,我国共报告了19例HIV感染病例,其中4例为我国公民,病因是由于输入了被HIV污染的进口八因子而感染,其余15例全部为外籍病例。
根据当时的形势,国家迅速做出了关于艾滋病的防控部署:患有艾滋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禁入”*策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艾滋病在我国初期的流行爆发。
但是艾滋病传播本身具有隐秘性,HIV伴随着无保护性行为、*品以及一些血制品还是传入了我国,并开始大范围流行。
截止年底,我国所有的省份以及90.5%的县区都报告了HIV感染者,预估当时存活的HIV感染者达到了74万人。艾滋病在我国已经全面流行起来。此时,仍然禁止外籍HIV携带者/AIDS病人入境也已经不能阻止HIV在我国的流行。而且随着医学研究的深入,HIV的发病机制和传播途径逐渐被人们掌握,人们了解到HIV主要通过无保护性接触(异性/同性)、血液和母婴垂直途径传播,日常生活接触和正常的工作接触(握手、拥抱、共处一室、共同工作、共同进餐等)均不会传染HIV。
与此同时,艾滋病逐渐不再是“不治之症”了,通过联合抗病*治疗艾滋病已成为了一种“有药可控”的慢性疾病。此时,依然禁止外籍艾滋病人入境,一方面*策效力已经大大降低,艾滋病已经在国内呈全面流行态势;另一方面,禁止外籍艾滋病人入境,不利于国内与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流。同时,继续限制外籍HIV感染者入境还会进一步加深国内对艾滋病人的歧视,非常不利于艾滋病的有效防治。
从国际上看,截止到年,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不再限制外籍艾滋病人入境,大约有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籍人员入境和居留没有艾滋病方面的特殊限制,韩国和美国也分别在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对外籍艾滋病人入境限制。
在这样的国际大环境下,为了提升“国家形象”,促进与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流,在年4月24日,我国取消了执行多年的禁止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的规定。
年“取消*策”后:
先说,取消了外籍HIV/AIDS病人入境规定,是否意味着国家就不监控了?
当然不是,年修订的《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有这样的规定: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以及入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的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健康咨询,并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第九条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第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报告的相关规定报告疫情。
第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部门通报口岸艾滋病疫情信息。
第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检出的艾滋病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艾滋病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医学指导。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机构为掌握或者控制艾滋病疫情进行相关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国家通过口岸可以掌握外籍HIV感染者/AIDS病人信息,而且还可以做到可控。
~年,我国(去除云南)共发现外籍HIV感染病例例,其中亚裔例,非洲裔例,其他例;~年,我国(去除云南)共发现外籍HIV感染病例例,其中亚裔例,非洲裔例,其他例。
数据显示,我国检出的外籍HIV感染病例并没有因为废除“禁入”*策而暴增。如果把艾滋病人数增长的锅扔给这“千八百”感染HIV的外国人,简直是太小瞧国人的“性能力”了。
接下来,我们分析取消“禁入”*策后,我国艾滋病疫情有没有明显加重?
截止年年底,估计我国存活HIV感染者/AIDS病人74万(56~92万人),女性比例占比30.5%,年新发现的HIV感染者4.8万人(4.1~5.5万人)。
*策变更后,截至年年底,估计我国存活HIV感染者/AIDS病人78万人(62~94万人),女性比例占比28.6%,估计年当年新发HIV感染者4.8万人(4.1~5.4万人)。
我国的艾滋病疫情,并没有因为*策变动出现明显“不稳定”,而且女性HIV感染比例反而进一步减少,难道来到中国的老外都是“男同”?
另外,有人提到了年左右我国报告艾滋病发病数和死亡人数有“暴增”,这是怎么回事?“暴增”数据是真实的,但是被人误读了。先说HIV感染不能被称为AIDS发病,只统计AIDS发病数据不全面,不能完全表明我国艾滋病疫情的变化,只能代表HIV感染者转为AIDS病人的人数有暴增。
对于~年艾滋病发病数的暴增,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