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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据警方通报:年4月3日,潘某(男,25岁)在荔城区*石镇隆兴街某宾馆主动添加QQ群进行网络招嫖。
被对方以先付定金、人身安全保证金、艾滋病检测金等为幌子,共被骗转账走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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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嫖行为本身已违法!
诈骗分子以此为借口行骗,
更是肆无忌惮。
男同胞们一定要洁身自好,
遵纪守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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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4日至4月11日,荔城全区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起。
其中网络贷款类2起,假冒公检法2起,假冒客服类2起,网络交友类1起,商品交易类1起,网络刷单类1起,网络招嫖类1起。
受骗人群
年龄层集中在18-40周岁,女性占比较大。
以务工群体居多。
典型诈骗案件类型分析
网络交友类诈骗
甜言蜜语背后藏着温柔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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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4日,居民陈某通过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