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慢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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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1/1 7:37:00

三亚天价海鲜硝烟尚未散去,黑龙江雪乡事件再度曝光。弥漫在埋怨、无奈和愤怒情绪里的,别有一种自辩话语:那都是外地人干的!

如果事实如此,即以南方的三亚和北方的雪乡为例,剔除各种例外因素,可以抽丝剥茧出一条绕口令般的规律:北方人在南方坑北方人,南方人在北方坑南方人,加总后的结论是:1、每个地方都有人坑人;2、每个地方的人都会坑人;3、自己人更喜欢坑自己人。所以,“都是外地人干”的说法,并不排除本地人也会坑人,只是有的兔子不吃窝边草,换到别的地方去坑自己的同胞而已。

之所以说“有的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因为“都是外地人干的”一词并不确切。记得多年前初到某地出差,一下车司机都会问你,你是哪里来的,到这个城市来干啥。联想到友人一再告诫当地司机宰客,听起来就觉得毛骨悚然。

最近曝光的毛振华在亚伯力喊冤,最后闹得有关部门出面道歉,不也是本地人欺负外地人吗?

外地人人生地不熟,收集信息成本高,当地又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罩着,自然是最容易被捏的软柿子。至于坑人者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也要看情况。本地人坑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坑人成本相对较高。但是,有的本地人已经完全黑社会化了,要不然不会毫无顾忌地说出宰羊的狠话,或者就像毛振华投诉的那样,仗着公权力压人,坑人的成本自然被抛在一边。

如果认为只有东北人才坑人,那显然是一种歧视。这几年曝光的天价虾,女导游事件,以及众多曝光了但没有放大或者未曝光的旅游坑人事件那更是数不胜数。可见,若是坑人,是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的。

看起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这类坑人事件相对较少。但是,用P2P的手法变相非法集资,最后搞的债权人血本无归,算不算坑人?股灾,算不算坑人?当然,比较而言,这是两个性质不太一样的坑。旅游业坑人,那是对人格尊严的直接剥夺。而金融领域的坑人,多少含有当事人贪图便宜、自担风险的成分。当然,电信诈骗的坑人,那就是一场智力竞赛了,你被坑,只能怪你智商低。

有人将坑人归结为中国人没有信仰,没有诚信体系,其实是一劳永逸的遁词,掩盖了许多真实的逻辑关系。有信仰、诚信体系健全与不坑人有可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也可能毫无必然关系。说上帝不坑人是因为上帝有信仰,却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上帝有信仰,以及何以有信仰就不坑人。梵蒂冈教皇外出访问,经常被访问国民众抗议,因为主教们也会性侵幼童。从事信仰职业的人都坑人,又何况劳苦大众乎?靠提升信仰去消除坑人现象,不要说遥不可及,也会有抓错药方之嫌。

说都是外地人干的,注意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外地人容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被抓以及被处罚的成本相对较低。就像多年前深圳,一到春节盗抢事件就特别多,因为一些流动人员抢一把回家过年,明年也许就不来了。但是,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外地人在本地不能扎根经营呢?如果让毛振华去经营雪乡,每年大量投入,他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去坑人吗?显然不会。他会诚信经营,塑造企业品质,以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如果每天都有很多单位到毛振华那里薅羊毛,他会怎么办?要么就撤资,要么就把成本转嫁到游客身上,你来坑我,我就坑游客。

所以,坑人事件之发生,表面上针对外地人,骨子里却是本地的营商环境。深圳今天取得的成绩与这座城市是一座移民城市有很大的关系,来了就是深圳人,甚少地方保护。实行居住证和保障房等措施后,越来越多的非深户可以享受当地的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歧视就更加鲜见。

管制是坑人事件频发的另一个要素。过去深圳盗抢最严重的时期,恰恰是深圳二线关管的最严的时期。八九十年代,到深圳特区内需要办理特区通行证,进到特区内是要费一般周折的,一些人甚至要靠贿赂才能拿到边防通行证。这就是小偷们捞一票补回成本的心理因素之一。另外,特区内外经济水平差异很大,特区内以服务业和高科技为主,白领多,特区外主要是加工制造业,蓝领多。所以,特区内的盗抢相对较为重大,拣有钱的抢;而特区外盗抢事件就比较频繁,不管白猫黑猫。

后来边防通行证取消,深圳重点发展特区外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特区外的产业,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全市各区经济差异逐步减少,盗抢事件也相应减少。当然,盗抢事件减少,也和打击犯罪和加强人口管理有一定的相关。但是,减少特区内外人为差异化的管制,显然是原因之一。

旅游业的行业管制也可以解释。我们的旅游业既可以说管的很严,也可以说管理真空。所谓管的很严,比如像海南这样的旅游大省,上至省里,下至街道社区,层层都有任务,层层都有考核。但是,如果一个三亚只有一个海鲜摊档好管,如果有一万家呢?就算派一万个监管员去人盯人,但是,又靠谁去监管一万个监管员呢,这种监管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于是,运动式管理常态化,摁住葫芦起了瓢,放在全国也适用。

如果像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地区那样培育旅游议会,让旅游业自我管理自己,尽管也难免出现坑人的个案,但是无论从监管的广度还是惩处的力度,都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坑人事件的减少。*府的管理,说到底是一种管制。管制当然必不可少,但是管制是一种纵向的赎买关系,通过*府发放牌照获得经营权。赎买关系会产生击鼓传花的效果,最终受害者是终端客户。行业自我管理则不然,他们的关系是一种横向契约,谁违反契约谁就受到惩罚。这种惩罚是事先约定的,不存在人坑人的问题。

即使是低价游,本也不应该强买强卖。问题看起来在导游身上,其实根子在旅行社和定价机制。对低价游的管制失控,需要检讨的正是*府的纵向管理模式。

管制与契约有时并不矛盾,主要看二者分布于何种环节。即以旅游业而言,*府发牌无可厚非,但是接下来的管理是不是向社会放权就产生了不同的管理模式。由于管制会带来利益和寻租,地方*府就有动力深度介入,由此市场公平竞争氛围被扭曲,诚信经营和百年老店的价值基础被掏空。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与市场无关,特权而不是契约精神受到追捧,坑人不再是诚信的反面,反而成了致富的代名词。

另一方面,公民社会的短板也是坑人现象频发的基础原因。如果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未经正当程序,任何人的权利都不会被剥夺,那么对于冒充法院的传票骗术岂会上当。

管制为权力的信用加持,进一步削弱了公民社会的智识基础。一个陷入破产的底特律*府要发行债权,不会有美国人去买。但是我们的一些地方*府,无论是赤字还是盈余都敢发行债权,都会有人追捧。因为即使发生兑付危机,也会有人买单。所以看起来信用很高,公民没有给坑,但是国家被坑了。

虱子多了不怕痒,坑人现象一多,渐渐也就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就像老烟枪突然断烟,身体不是马上变好,相反会很快遭遇不适。因此,值得警醒的是,一些地方的坑人现象之所以积重难返,是因为已经形成了生态链条和潜规则,谁都不忍心砍下那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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