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网站昨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中明确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科学指导学校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学复课,严防严控校园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在充分分析研判疫情风险基础上,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防控策略,根据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制定并印发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提出需要落实的全方位、多场景、各环节防控措施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以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两个技术方案在组织保障和制度、场所与人员管控、重点区域防控、环境卫生、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等方面做出指导,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校园防控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和防护要求,尽可能确保进校进园的每个人都是健康的、没有感染的,将外来输入风险降到最低。方案特别指出,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科学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学复课,针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2.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年5月7日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2、加强联防联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好应急演练,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沟通衔接。
4、做好保障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设备、消*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5、校园内清洁消*。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二、人员管控要求
1、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2.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告、监测。
3、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4、加强巡查。学校应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5、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6、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适当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7、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