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四个月大的孩子腹泻死亡,这个结果作为一个医务人员,也已经为人父母,我接受不了,怀胎十月,艰辛不说,带着几代人的期望来到这个世界,仅仅四个月,世间百味酸甜苦辣,爱恨冷暖尚未去感受,便匆匆而去,如果是先天性疾病或者其他不治之症,亦或是天灾意外,我们可以安慰家属,命运安排,只能节哀顺变。可如果是人祸,又本可避免,襁褓中的婴儿怎么走的甘心,怎么慰藉这痛失至爱的父母。
根据孩子父亲的陈述,11:57分拨打急救电话,23:00医院。11个小时,对于脱水的婴儿来说,*金时间都浪费在繁琐的沟通上。每个人都在按制度办事,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关于调度中心和第一辆救护车:郑州的婴儿腹泻死亡,其实我也疑惑,第一辆救护车,既然不能接诊隔离点密接病人,去的意义何在?是指挥中心调度的问题吗?追责下来,他急救车没有错,他负责急救所以他去了,但是规定不能接这种特殊病人,所以他不接,不折不扣按流程办事。
关于第二辆救护车:应该也没有错,医院救护车少,每次接诊完,要消杀差不多1小时,晚上20:35分到,8小时很长,但急救车没人会故意耽误时间,调查起来,救护车肯定要么是在使用中,要么在消杀。
最后来到的是医院:医院医院,重点放在了隔离,预防院内感染、病人新冠的扩散,医疗资源有限,儿科医生更有限。患儿23点医院,估计接诊医生半小时内见到患儿,之后1小时左右患儿死亡。结论是他肯定要负责,他是病人在接受一连串消极治疗后延续下来的首诊医生,所有的恶果,他要吞下去,首诊医生负责制。他很倒霉接力到最后一棒,没有第一时间判断出病情的危重程度,没有跟家属交代风险。其实大概率的,就算他判断出来,也回天乏术。(提醒自己,一线医务人员值班期间,还是应该时刻如履薄冰,交代病情要到位,给自己留个提前量。)把死因都算到这个医生头上,他确实很冤。1小时的时间,如果还要兼顾其他病人,其实时间很紧迫,下医嘱,采血等等,这些说再多,也无法替他洗脱。锅他背定了。
(这一切,都是根据孩子父亲的陈述,如果之后的官方通告,上述事实基础被推翻,那建立在其上的分析也毫无意义。)
婴幼儿本身是个特殊群体,各脏器功能发育尚未成熟,机体免疫功能比较差,因此发病率高。患病后症状不够典型,不易发现,病情变化也很快。普通的发烧,肺炎,腹泻脱水都可能很快进展为菌血症、休克危及生命。
结论很明显,医生要担责,但问题却不完全出在医生身上。
制度:为了疫情防控,国务院到基层*府,都制定了严格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初衷为善,为的是大众的安全,但任何法律制度都是滞后的,都是因为出现了当前不能解决的问题才做的弥补和完善。我们参加防控的目的也是为了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我们就像是一线的士兵,指挥者不可能精细到把这一枪向谁开告诉我们,面对具体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让某些规章制度松动一下。睁只眼闭只眼。这三年我也一直在疫情防控的一线,也曾经近距离的接触、治疗过新冠的病人,还因为没有及时发现新冠的病人被纪委全程流调,调查我是否接诊是否符合规范,说实话,也会担心受处分,因为要养家糊口,好在领导护犊子,我也是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处理病人,所以我理解为什么郑州在对病人处理的流程上,浪费这么多时间。
对于发热病人,隔离点病人,新冠阳性病人的接诊,每个地区都有详细的接诊流程。我知道这个流程,一直在改,一直在优化。我们单位也一样,但是在制定这些流程的过程中,领导留有了余地,他承担了*治前途风险,给我们一线人员一些空间,我们有一票决定权,只要病人生命体征不稳定,有生命危险,我们说了算,不用费劲力气的联系医院,我们有隔离抢救室,有隔离病房。也是因为这样,我们发热的,重症肺炎的病人有时间进行抢救。结果是好的,至今没有出问题。如下图这个重症肺炎,等医院,早就不行了。
疫情防控关乎家国大体,但是家国大事下,个体的不幸和牺牲让我唏嘘,这一个个逝去的生命和健康的你我,哪个是必然,哪个是巧合。防疫优化措施已经发布,地方、防疫人员不能再畏首畏尾,是时候人性、具体化对待问题了。那些制度的制定者,具有惩戒权利的机关,也应该反思,对一线人员的惩罚,应该高举轻放,以人为本,让一线的工作人员有更多的自主权。希望悲剧不再发生。